公司治理

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,通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,加强内部控制建设,规范“三会一层”的运作,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,推进规范运作;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公平对等,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基本权益;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
董事会
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,对股东大会负责。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,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、4名独立董事,董事成员专业结构合理,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、技能和素质,独立董事中有两位院士、两位教授、一位著名律师,为董事会注入了强大的专业力量。董事会严格按照《公司章程》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 的规定和要求运作,运行规范高效,对公司发展战略、规范运作、经营管理、风险内控等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和专业的决策。
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
审计委员会
提名委员会
薪酬与考核委员会
监事会
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,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低于三分之一。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,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,认真履行职责,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公司财务的合法、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,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。